【公告】为因大病致困职工转发!符合这些条件的长沙县职工可申请救助!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11日 来源: bet365mobileapp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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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工会联合会、直属基层工会: 为切实做好工会会员大病医疗救助工作,体现工会组织对患有重特大疾病工会会员的关心,长沙县总工会面向全县范围内开展因大病致贫致困特别救助活动。
一、救助对象
规定工会关系在长沙县总工会所辖范围内的工会会员,因患重特大疾病,年度累计住院自负医疗费达到较大数额致使会员贫困的,可申请救助。
重特大疾病主要是指患癌症、白血病、尿毒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疾病。
二、申报条件
本着二次救助的原则,在剔除新农合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职工医疗保险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、职工医疗互助等有关政策补助外,住院者本年度内自负费用仍超过2万元以上的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。
三、申报时间
报名日期:截至2017年4月21日(过期不再受理)
四、申报方式
长沙县工会会员向各局工会联合会、镇(街)工会联合会、直属基层工会进行申报。
五、申报资料
1、《长沙市工会会员因大病致贫致困特别救助审批表》;
2、申报人的书面申请(需加盖基层工会印章);
3、申报人及配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;
4、是低保户或是残疾人家庭的应提供低保证、残疾证;其他的家庭提供相关困难情况证明;
5、医院诊断书、住院证明或诊断结论等;
6、费用发票、结算清单;
7、困难职工档案表(需加盖基层工会印章);
8、长沙银行卡复印件;
9、其它佐证资料。
六、下列情形不在救助范围之内
1、不能提供有效医疗票据或原始诊断证明的;
2、所移植器官来源的费用;
3、跨年度累积的医疗费用;
4、营养药、保健药及医疗保健器材;
5、因工伤和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;
6、因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;
7、整形、美容等所导致非正常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。
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做好调查核实工作,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,并于4月21日以前将《2017年长沙市总工会大病救助花名册》、《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》电子档和书面申报资料 (所报资料真实、齐全、有效,并加盖职工本人单位和工会联合会公章) 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