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总工会、产业(委局)工会工作委员会、市总直属基层工会:
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,更好地协助党和政府缓解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的经济困难,经研究,市总决定继续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中开展“金秋助学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参加2013年全国高考(应届生)并被大学本科(二本及二本以上)录取的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中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。
二、资助标准
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资助助学金4000元。
三、资助程序
产业(委局)及市总直属企业的困难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(原则上各委局、直属企业只能申报1名),由所在系统工会或单位工会审查、调查核实后,签署意见报市总工会,市总工会在长沙工会网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后确定资助名单。
四、申报资料
凡符合资助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困难职工本人书面申请;
2、《2013年长沙市“金秋助学”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1,身份证号码须准确无误);
3、《困难职工档案表》(附件2);
4、困难职工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生准考证复印件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(基层工会负责审核原件)。
五、相关要求
1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,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,认真开展本次活动,主动衔接共青团、慈善总会等部门,加强协调沟通,积极整合资源,联合开展活动,形成工作合力,务求工作实效;
2、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,多方筹集助学资金,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、对口资助、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;
3、在筹措资金方面,各级工会要发挥组织发动献爱心活动的优势,要积极争取上级工会和其他部门的支持,要拿出配套资金,并逐年增加“金秋助学”资金和活动经费,为“金秋助学”活动提供稳定的资金保证;
4、今年市总将在女职工“关爱行动”中针对困难女农民工子女就学进行项目化帮扶,原则上开发区、区县(市)在此不做申报(详见《关于继续开展女职工“关爱行动”的通知》长工办发2013[39]号);
5、申报时间截至8月20日,夫妻双方不得重复申报,过期不再受理。各级基层工会于9月10日前将《2013年长沙市各级工会“金秋助学”活动统计表》(附件3)和“金秋助学”总结报市总女职工部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84453110、82222562(兼传真)
电子邮箱:csnzgb@163.com
长沙市总工会办公室
二○一三年七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