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,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,推进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进程,bet365mobileapp严格按照《关于党委(党组)领导班子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》(湘办发〔2013〕22号文件)精神和县纪委、县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,并结合工会工作实际,建立了以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工会经费使用(简称“三重一大”)事项集体决策制度。
一、议事范围
1.重大决策部署。
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传达落实县委委、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;研究制定县总工会发展规划、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;讨论审定县工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、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、工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年度重大活动安排;研究审定机关内设机构以及人员配置的调整方案;研究决定对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办法;讨论审定工会系统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、申报以及表彰奖励;讨论审定县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奖惩方案;需要县总工会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2.重要人事任免与管理。
县总工会机关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选调、任用以及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的选聘、任免;县工会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推荐;工会联合会主席人选的推荐;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后备干部的选拔管理;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。
3.重大项目安排。
主要是指县总工会基本建设项目、重大投资及大型装修项目;添置、更新车辆,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;新建、改建5万元以上的项目;其他需要县总工会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。
4.大额资金使用。
主要包括凡单件1000元以上,总额1万元以上的物资都通过政府采购,做到了工会经费一支笔审批,小额费用开支(1000元以内)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,较大一点的开支(1000元以上)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报销,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决定,重要活动、重大开支一事一请示,报请县委、县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开支。
二、议事原则
1.坚持集体领导、分工负责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。
2.坚持凡属“三重一大”问题,都应由县总工会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原则。
3.坚持调查研究、科学发展、尊重民意、实事求是、接受监督的原则。
三、决策程序
1.凡属于“三重一大”范畴的事项,由相应职能分管领导,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,提出初步建议方案,提交县总工会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。
2.党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时方能举行,推荐、提名干部,决定对干部的奖惩、任免,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时,原则上应为全体成员。党组会议成员确因故不能到会的,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。
3.党组书记召集主持会议,提出议题议程,相关分管领导报告和介绍议题的情况,然后进行讨论,参会成员先发表意见,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。
4.党组会议进行表决时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。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,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。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不同内容,采用口头、举手、无记名投票等方式。决定干部任免、奖惩事项,决定处理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时应逐项表决。
5.党组会议记录使用专用记录簿记录,会后形成纪要,经党组书记审核同意后,可在相应范围内公开。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,应指定相关领导负责具体落实。
四、议事纪律
1.党组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,全体成员必须坚决执行,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,不得擅自改变。
2.对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,全体成员必须严守秘密,不得向外泄露。
3、对因擅自改变集体决定决议,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,实行问责追究,后果严重的,提请纪检监察机关、组织部门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